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飞行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粤食药监办械安〔2016〕27号)、《广东省2017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粤食药监办械安〔2017〕75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三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办械安〔2017〕617号)安排,省局于2017年11月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省第三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现将飞行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批次飞行检查工作,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要求对省内30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了经营企业的企业主体、所营产品及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严格有效执行,购销渠道是否规范、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从检查情况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经营活动,但部分经营企业仍存在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严。部分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履职不尽责,不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不重视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无法提供培训计划和记录,员工健康档案不完善,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
  (二)库房和设备管理不规范。个别企业库房设施设备不够完善, 防虫防鼠设施设备不足,分区管▃理不完善或标识不清, 未根据医疗器械的质量特性进行合理贮存,未分类存放,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未分开存放,个别库房未监测记录温湿度,计算机管理系统功能不齐全,温湿度监测设备等计量器具的校准检定不及时,个别企业冷々藏、保温等设施设备未作验证。
  (三)经营过程记录不完整。企业采购、收货、验收、出库复核等记录项目不完整,个别项目缺失,责任人未签字确认,未对在库产品进行定期养护、检查,购销合同内容不完整,或未与对方约定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
  (四)对离职人员未能及时进行变更。
  三、工作要求
  (一)请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局责令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情况的企◥业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切实整改到位。
  (二)请深圳市局对检查中发现的两家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进行跟踪核实,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将检查情况报省局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
  (三)各市局要继续落实监管责任,组织排查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风险隐患并跟踪整改落实,注重对经营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监管对象依法经营的意识和水平,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切实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2.检查中无法取得联系企业名单
  3.移送稽查处理企业名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7日

  附件1
  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1.深圳德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深圳市万康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深圳市乐哈斯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4.广东精优惠南医药有限公司
  5.广州市慧通医疗器械ζ有限公司
  6.广州市健骏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7.广州幸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8.广州雅敦微创科技有限公司
  9.华润东莞医药有限公司
  10.广东华健医药器械有限公司
  11.东莞市广弘医药有限公司
  12.东莞市达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3.东莞市汇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14.广东腾辉药业有限公司
  15.梅州市宇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6.梅州市嘉易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7.潮州惠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8.潮州市天诚医药有限公司
  19.惠州市健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惠州市精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1.广东以德药业有限公司
  22.汕尾星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3.广东安特药业有限公司
  24.广东群生药业有限公司
  25.汕头市延瑞药业有限公司
  26.揭阳市鸿胜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7.揭阳市环尔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附件2
  检查中无法取得联系企业名单
  1.深圳市贝达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深圳市莱富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附件3
  移送稽查处理企业名单
  1.深圳德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深圳市万康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