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90321001 | 来信时间 | 2019-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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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类别 | 医疗器械 | 回复时间 | 2019-03-25 |
来信主题 | 医疗器械出口贸易证明 |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司想办理出口贸易证明(出口东南亚国家),产品是II类耗材,请问是否省局办理?流程是什么呢?盼复!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于2015年下发《关于做好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械【2015】15号),各设区市、樟树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的具体工作。请向企业所在地市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