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5 15:14:44  访问量:233

2018年第1号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对本市经营重点监管产品、经营销售额高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集中开展了飞行检查,其中10家企业检查结论为“整改合格”,3家企业检查结论为“立案查处”,1家企业检查结论为“立案核查”。

  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飞行检查信息通告表(2018年12月)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5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