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湖北楚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对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5
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省食品药ξ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要求,组织开展了2017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ㄨ工作。对你市湖北楚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ξ 发现的问题,已由检查组告知你局派出的观察员。现请你局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针对湖北楚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必要ぷ时跟踪复查,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的规定,召回相》关产品。企业√完成整改后,将情况于8月30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深入分析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细化工作要求,及时消除监管风险隐患,切╱实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要求,确保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
附件: 湖北楚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情况表
2017年7月21日
企业名称 | 湖北楚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廖先强 | |
企业负责人 | 廖先强 | 管□ 理者代表 | 张俊 | |
注册地址 | 随州市擂鼓△墩大道北端 | |||
生产地址 | 随州市擂鼓墩大』道北端 | |||
检查日期 | 2017年7月5日-6日 | |||
产品名称 |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带针 | |||
检查目的 | 合规检查 | |||
检查依据 |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 | |||
主要缺陷和问题及其判定依据 本表中所列出的缺陷和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的全部。建立与本企业生产产品特点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定责任。 | ||||
依据条款 | 缺陷和问题描述 | |||
2.6.1 | 原材料仓库面积略小,与◣生产规模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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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
| 现场查看洁净区温湿度记录不规范;(如:签名一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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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
| 洁净车间工装清洗间地漏未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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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
| 原材料出库记录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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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
| 中间品货位卡摆放容易引起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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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
| 留样室温湿度控制不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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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
限期整改 |